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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日 来源: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阅读27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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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并经2023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2023年第35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涉民营经济保护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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