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兴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兴山县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列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10条、负面清单10条,为政商交往提供“明白卡”。
《清单》以“8个应当”、“1个可以”和“其他符合的行为”划定了政商交往“安全区”;以“8个严禁”、“2个不得”和“其他不符合的行为”标出了政商交往“禁行区”,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依规依纪、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
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好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摆在重要位置,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各级党政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对照《正负面清单》,守牢清正廉洁的底线红线,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全心全意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