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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清廉民企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项目 | 具体内容 | 评价标准及刻度 | 得分 | |
一、三好 (35分) | 1、法人好 (18分) | 1.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 (6分) | 1.是否将清廉要求作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之一。是得2分,否得0分。 2.主要负责人是否参与制定本企业清廉建设规划。是得2分,否得0分。 3.是否在经费、人力上对企业清廉建设给予必要保障。是得2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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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负责人示范带头 (12分) | 1.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讲政治、守规矩,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是得5分,否得0分。 2.主要负责人是否支持企业成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是得2分,否得0分。 3.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严格遵纪守法。是得2分,否得0分。 4.主要负责人是否自觉践行和维护“亲清”政商关系,带头做到“五不”,戒“围猎”。是得3分,违反任何一条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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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队伍好 (12分) | 1.中高层骨干队伍 清正廉洁 (6分) | 1.中高层干部是否全部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是得1分,否得0分。 2.中高层干部是否知晓清廉责任。是得1分,否得0分。 3.中高层干部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廉洁纪律问题。有1起扣1分,无得2分。 4.中高层干部参加清廉教育比例达到90%,得2分;70%以上,90%以下得1分,70%以下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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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队伍 清廉意识强 (6分) | 1.员工队伍是否积极参与清廉创建,是得2分,否得0分。 2.员工队伍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廉洁纪律问题。有1起扣1分,无得2分。 3.员工参加清廉教育比例达到80%,得2分;60%以上,80%以下得1分,60%以下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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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碑好 (5分) | 企业形象正面、口碑良好 (5分) | 1.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参加1起得1分,上限2分。不参与不得分。 2.在合作伙伴、供应链体系中口碑良好,有无廉洁、诚信、质量方面不良反映。有1起扣1分,无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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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有 (40分) | 1、有组织 (7分) | 设立推进清廉建设机构 (7分) | 1.企业是否成立党组织。是得2分,否得0分。 2.是否有负责推进清廉建设的机构。如:有党组织的企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实际情况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没有党组织的企业,由监事会、其他内部监督机构推进清廉建设。是得2分,否得0分。 3.企业纪委或纪委委员、监事会、其他内部监督机构是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和质量效益核心指标,认真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如: 对重点岗位人员、新晋升人员进行廉洁谈话,完善企业廉洁制度建设,负责企业腐败行为的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等。是得2分,否得0分。 4.清廉建设部门是否与业务部门保持充分独立,是得1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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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制度 (12分) | 1.内部监督机制 (3分) | 1.是否有账目核查、内部审计、合规审核,以及与经销商、客户定期联系等监督制度。是得1分,否得0分。 2.是否在线上、线下设立清廉信箱,接受企业员工清廉线索反映。是得1分,否得0分。 3.是否有专人管理清廉信箱。是得1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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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查工作流程 (3分) | 1.是否结合企业业绩、绩效考评,每年开展一次企业内部清廉自查。是得2分,否得0分。 2.针对不同层级人员、不同类型问题,是否设置相应的处理流程,能够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启动内部查处。是得1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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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及招投标制度 (3分) | 1.有无完备的合同审查管理机制,有得1分,无得0分。 2.在基建、采购、销售及服务外包等重点敏感环节有无完善的管理规定,缺一项扣0.5分,上限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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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主监督制度 (3分) | 1.有无企业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民主监督制度。有得2分,无得0分。 2.是否定期向企业员工公布重要事务。是得1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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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有 (40分) | 3、有文化 (11分) | 1.构建企业清廉文化 (5分) | 是否结合企业和行业特点,凝练形成有特色清廉企业文化。形成了清廉企业文化,但企业特色不突出得3分,企业特色突出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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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清廉理念 (6分) | 1.是否在企业醒目位置展示清廉建设标语、建设清廉文化园地。是得2分,否得0分。 2.是否积极向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宣传企业清廉理念。是得2分,否得0分。 3.是否通过企业官网、公众号、微博、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展示本企业清廉建设动态、成果及相关要求。是得2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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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活动 (10分) | 1.廉洁从业教育 (4分) | 1.是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中高管清廉从业和职业道德教育。是得2分,否得0分。 2.是否将廉洁从业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晋升培训内容。是得2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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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警示和清廉法纪教育 (4分) | 1.是否积极与地方纪委、工商联和商会沟通,在其指导下每年组织一次案例警示和清廉法纪教育。是得2分,否得0分。 2.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参加案例警示和清廉法纪教育。是得1分,否得0分。 3.中高层干部参加案例警示和清廉法纪教育比例是否不低于90%。是得1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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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廉创建活动 (2分) | 是否结合企业特点,开展清廉岗位评选、清廉大家谈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是得2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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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不 (25分) | 1、不行贿 (7分) | 依法守法经营 (7分)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中高管牢固树立法治思想,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企业主要负责人涉嫌行贿类案件的,该企业3年内不参与清廉民企评价。中高管涉嫌行贿类案件的,得0分。无行贿类案件的,得5分。 2.是否通过“亲清”政商对话、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诉求、解决困难。是得1分,否得0分。 3.向有关部门提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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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欠薪 (5分) | 和谐劳动关系 (5分) | 1.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是否规范。是得2分,否得0分。 2.是否建立并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得1分,否得0分。 3.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不欠薪。是得2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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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逃税 (5分) | 依法纳税 (5分) | 是否依法按章足额纳税。是得5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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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侵权 (4分) | 恪守市场规则 (4分) | 1.有无发布虚假信息行为。有得0分,无得1分。 2.有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有得0分,无得1分。 3.有无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得0分,无得1分。 4.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无侵权行为。有得0分,无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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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逃废债 (4分) | 严守契约精神 (4分) | 1.是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得1分,否得0分。 2.是否参与企业信用评价。是得1分,否得0分。 3.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有无不良信用。有得0分,无得1分。 4.有无逃废债行为。有得0分,无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