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宜昌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现场介绍了关于宜昌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胡继坤宜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胡文雄宜昌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朱慧莹宜昌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杨祎宜昌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主持人
杜玉婷宜昌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
今年4月,自宜昌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建章立制,积极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积极宣传发动,提升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研究企业合规有关政策以及前期改革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准确把握合规工作的内涵实质、方法步骤、工作要点,深刻认识企业合规工作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提升依法积极推动企业合规改革的行动自觉。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
市检察院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支持。4月24日,市委组织召开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座谈会,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企业合规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步组建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专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各司其职、一体推进。
建立工作制度,确保规范运行。
5月20日,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深改办印发了《宜昌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5月下旬,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8家单位联合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确保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第三方机制建设,为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监管奠定基础。5月中旬,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组织第三方机制成员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评选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75人。6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聘任暨培训会,正式建立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7月19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与合规整改企业见面会,标志着我市首例合规考察案件正式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进入实质考察阶段。
全面摸底调查,推动办案实践。
组织两级检察机关系统摸排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截至目前,经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5件,其中检察建议类案件17件,合规考察类案件8件。对纳入合规程序的涉案企业,依法加强合规监管,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开展合规政策宣传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规范整改、完善合规制度、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对于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出宽缓处理,使市场主体得到有效保护、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下一步,将聚焦重点、夯实责任、细化举措,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为宜昌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理顺工作机制。细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第三方机制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为改革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创造良好条件。做好企业合规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合规考察决定与跟踪治理的有效衔接,确保合规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结合起来,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起来,融合落实各项涉企政策,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坚决扛牢改革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和合规考察案件办理力度,在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基础上提升办案质效,不断释放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红利,护航企业健康成长,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峡广电记者提问
问:今年5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9家单位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并组建了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基本搭建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四梁八柱”,哪些案件可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具体有哪些适用条件?
答:首先介绍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主要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关于适用范围,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符合适用条件的,都可以适用。根据规定,适用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常见的涉企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等。
关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条件,既要考量是否具备适用资格,也需要考量是否有启用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的必要性。企业合规有检察建议和第三方监督评估两种合规模式,并不是所有合规案件的涉案企业都需要启动监督评估机制。在适用条件方面,现有制度规定了涉案企业的正反双向资格条件。正向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反向条件即不适用范围,比如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形,不能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三峡晚报记者提问
问:根据宜昌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文件规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由工商联负责第三方机制管理及运行的日常事务,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监管。第三方组织是如何产生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第三方组织是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的临时性组织,其组成人员主要是从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中产生。目前,宜昌市已组建了由75人组成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第三方组织产生的具体程序是:涉案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提出适用企业合规以及第三方机制申请的,承办案件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也就是市工商联启动第三方机制。市工商联收到检察院商请后,根据案件涉及罪名、复杂程度以及涉案企业类型、规模、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因素,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名录库中没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也可以采取协商邀请的方式,商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第三方组织一般由3至7名专业人员组成,针对小微企业的第三方组织也可以由2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产生后,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当然,为了确保人员选择的客观公正,还建立了提出异议机制,涉案企业或者其他人员对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提出异议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调查核实后视情况调整。
第三方组织主要是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行审查、监督、评估、考察,具体职责主要包括收集整理合规资料、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检查合规建设进展情况、考察评估合规建设结果、撰写提交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第三方组织所形成的合规考察报告将作为检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
中新社记者提问
问:检察机关如何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成果?如何对监督评估过程加强监督?
答: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主导的一项改革。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贯穿于整个合规全过程。
第一,检察机关选定合规考察模式的案件后,将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确定考察期。第二,第三方组织成员的选任时,加强与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沟通协调,以专业性、规范性为标准,从人才库中有针对性地选任第三方专业人员。一旦发现第三方组织成员与涉案企业有利益冲突,应当提出更换人员的意见。第三,第三方组织制定合规计划后,应当提交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将结合前期走访情况,采取咨询专家意见、听证论证等形式审查合规计划,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涉案企业针对案件特点量身定制合规整改方案。第四,在合规计划执行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听取第三方监管人工作报告等形式,掌握合规整改进度及效果。还会同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第三方监管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监管人严格履职。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检察机关可以延长考察期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作出考察报告后,需要报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公开听证等方式,重点审查涉案企业犯罪所造成的损害是否已经弥补、合规计划所列风险隐患是否已消除,整改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防范再犯罪的预警机制是否建立,合规考察的依据是否科学,标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规范等内容。对虚假整改、投机合规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合规整改到位的,依法对涉案企业及责任人作出从宽处罚的意见,并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予以减轻处罚,为企业争取生存机会,重回健康发展轨道。
三峡商报记者提问
问:宜昌市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的办案成效?
答: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5件,其中检察建议类案件17件,合规考察类案件8件,结合典型案例向大家介绍宜昌市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的阶段性成效。
增加了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发现,对主要犯罪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后,企业存在的漏洞仍得不到有效治理。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改革,就是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同时警示其他企业,促进诉源治理。检察机关还通过与涉案企业的深度对接,切实找准案件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整治一个行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建议该县林业局责令涉案企业恢复国家公益林,并处以罚款,还邀请该县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上门对企业生产经营隐患进行排查。经过整改,湖北省林业局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按下“暂停键”的企业“重启”了。
增添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力。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和合规整改开展监督评估,涉及司法、执法、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多领域,只有联合各相关部门、专业组织共同开展,才能真正做到客观、中立、专业、公正,才能实现最佳的司法办案效果。为了做好企业合规的“后半篇文章”,联合市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8家单位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吸纳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组建人才库,形成检察监督主导、行政监管主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宜都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件时,申请组建宜昌市第一个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由资深律师、会计师担纲提出合规计划,监督整改。更多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人士参与到对企业的合规整改中,改革合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增强了涉案企业合法经营的信念。很多企业在成立初期,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随着企业经营壮大,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只有合法合规才能让企业健康发展。如枝江市检察院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企业因涉案即将面临纳税信用评级降低、银行断贷、资金紧张、竞标受限等现实困难,企业经营者一度准备放弃经营。枝江市检察院通过释法说理,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措施和企业合规改革有关精神,鼓励企业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并启动企业合规。根据检察建议,该企业改由公司高管负责涉税事务,并聘请第三方税务执行公司提供代理服务,定期安排高管及财务人员参加税法和税收知识培训,及时掌握管理要求和政策变化。今年初企业投资200余万元新增9条生产线,全系列产品销售量上升30%-40%,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多万元。
随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进,推动企业实现了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合规企业的良性发展,也让更多企业认识、认同、认可这项改革,找到了企业法治化治理途径,更加坚定了依法依规经营的信念。